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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4日 星期二

【過勞司機】

關於昨日國道重大車禍,剛剛看旅行公會發言人的說明,得知旅行社跟遊覽車業者的關係,是旅行社規劃行程派導遊然後跟車行租車派司機,所以司機的責任是在車行,但車行很可能跟這名司機是承攬關係,又變得責任模糊。

只是發言人說到司機前兩天都有充分休息未出車,沒有疲勞駕駛問題,我覺得還是有爭議,當天的工時就是從早上0630到出車禍的時間晚上9點,司機都還是在駕駛,光是他這天的工時就已經超過14小時,這時候體力再好,前幾天睡得再飽,都跟當天的超時工作無關。


有人說午餐時間有兩小時多可以休息,但這種休息餐飲服務業天天發生,就是午班後接晚班前因為沒客人而關店,然後就要你出去走走休息不算工資,試問這種「待命」真的可以讓人充分恢復體力嗎?你以為是遊戲角色坐著就能回血哦?
還在慢性過勞的行業還真是不少,你常坐的客運、臺鐵,你網購的物流業者,你看診醫院的護理人員,你家附近的保全人員等等都是,生活不見得要壓迫別人才能維持,但這些服務背後隱含的不只是壓迫而已,也可能造成嚴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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