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2017年4月14日 星期五

90後的世界

絕食棚內看著桃園市政府。
   
今天去立益紡織絕食行動跟工人們瞎聊,下午烈日蒸熏坐在剛被允許搭建的絕食帳篷裡,跟阿姨們在亂聊有的沒的,後來立益工會理事長徐同溎也參與唬爛時光。


徐同溎說,二十年前他大學畢業出社會,當完兵回來挑工作的時候,三萬六以下就直接剃除,不必考慮,就是老闆給太少。後來他到立益紡織工作的時候就是好薪水,二十年來僅漲三千,但相對來說就是高起薪保障他的生活。

前幾天,他去看到很久沒吃桶仔米糕,想說來吃,但攤位沒有標價,就拿出30元跟老闆說不用找了,老闆跟他說還不夠,原來現在一個小小的米糕要價45元,以前只要不用一半的價格而已,他心想這些領22~25K的年輕人要怎麼活?

他分析道,當年他們大學錄取率是30%左右,父母眼見你考上就會讓你去念,但通常一個家庭僅會出現一個大學生,其他18歲就出去工作,等於一整個家庭去養活這個大學生四年就夠,而且這個大學生還會回本,因為他出社會後起薪高、加薪快,很快就打平過去學費的支出,但現在呢?如果你孩子上大學你會不給他念嗎?實際上一個大學生的成本考上私校為例,一年就要10萬塊學費,加上吃住,如果保守一點都沒到外地念,算一年5萬,學費加生活費四年就要60萬元,大學畢業後了不起,一個月還一萬元學貸,要還60個月(五年),然後這時候有沒有要結婚?如果有,那對方是不是也差不多也這個年紀剛還完學貸,存款空空?

硬是要結婚也不是不行,去登記意思意思,不宴客,但這時候問題又來了,要生小孩嗎?生了,是不是一個人又沒收入一段時間要照顧小孩,而薪水又這麼低,其實不太可能靠一個人薪水養活三個人,所以乾脆不生,他認為現在政府搞什麼生育率太低是健康不好、精子不好什麼環境問題,關鍵其實是經濟,這種薪水停滯的狀態要怎麼生?

他說,以前薪水上漲率很高,都是跟著GDP走,是平行曲線沒有脫鉤,而後來政府開放外籍移工,多數企業為了賺更多節省成本,用這些被綁約又年輕,任勞任怨的工人,被打還不見得敢還手,而且可以不用給很高的薪水,最後就是他們進來的瞬間薪水就停滯在那個時期,之後老闆都會假裝去職訓局申請要人,薪水給很低,結果本地勞工都不會去,去了還會被嫌煩,老闆就可以說這工作台灣人都不幹,就引進外籍移工來做,薪水低這是政府移工開放政策跟惡老闆不願提供正常薪水的結果。

經濟沒有不景氣,他指出立益紡織以此行為本業賺得利潤才去投資其他產業,賺多的時候勞工有多拿嗎?沒有,但現在工廠要歇業的時候,為什麼又要苛刻過去為你做牛做馬賺得多少產業資本的員工?只給他們勞基法的最低保障呢?

他指出,過去上一輩稍微省吃儉用,在高利率底下買房還貸款,雖然擔子稍沉重,不過房價相對低,撐個十年還是可以還完。但現在呢?年輕人最慘,90年後出生的年輕人大概都不會有自己買房的能力,然後薪水又低,又要還學貸,沒錢結婚,沒錢生小孩,假設又結婚又生小孩那一定會過得苦不堪言。

一旁話匣子也很開的羅逸榛阿姨也是說他至少還有存款,薪水很低但是以前立益紡織是很風光的工廠,薪水還是相對優渥,儘管這幾年沒有調漲薪水,比起現在的年輕人,他們過去的生活還算是有保障,找了一個離家不遠的工廠,就想著做一輩子,就算沒有一輩子,也是在同一行裡面跳槽,當年還有領班會帶著整票生產線工人跳槽到附近加薪一千的工廠,最後再被原本的工廠用加薪兩千挖回來,當年訂單多,缺工嚴重阿,就是這樣子勞工不算是很弱勢,可以跟老闆談清楚。

我在想,這幾天徐總事件發燒,他說年輕人都亂花錢,但是都亂花錢的比較基礎是薪資高低嗎?很多人也都指出這一點,就是薪水二十年來毫無上漲,物價都飆漲不知道幾倍,薪水仍是原地踏步,因此年輕人亂花錢的原因就是,能花的錢跟必要開銷幾乎一致,說是都把錢花光了是事實,畢竟不花完怎麼過活?沒有正常合理的薪資,月光打平的生活就是常態,而這就是徐總眼中的亂花錢(把薪水都花光光啦,好奢侈阿)。

去年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計算出最低基本月薪應該要有27K(實領),時薪要有177元,才能平當前的物價水準,但現實是「353萬勞工月薪低於3萬,30歲以下年輕人逾6成」,這到底是誰造成的結果呢?究竟是誰在抑制薪水上漲,是不是什麼市場機制在操盤呢?

「老闆之所以會是老闆,就是因為他很會算」,這句話我認同,不會算計員工,減少人事成本的老闆無法存活下去,「為富不仁」這句話不要常說,因為「仁」這種東西很抽象,不見得人人要有,但「為富吝嗇」這就很現實,對誰吝嗇呢?就是「自家員工」,深怕他們多拿一點會侵蝕自己的資產(但員工薪水就算調漲兩倍還是不會佔有多少老闆資產的幾個百分點),然後把錢拿去給自家(血緣方面)年輕人隨意揮霍,最終又罵回自家公司說員工都不努力,憑什麼拿高薪?那麼,難道生在富家是每個人自己能抉擇的嗎?這就是「階級複製」。

羅逸榛阿姨說,現在的勞工真的都很弱勢,不知道怎麼樣才能夠爭取自己的權益,他們今天出來絕食,就是為了爭一口氣,哪有做了二十年只給你勞基法最低資遣費,而且他們要的也不多,只是加60%,然後老闆又不給,現在他們要喊加兩倍了,坐擁幾十億資產的老闆,只需賣他旗下房地產當中的一個建案裏頭的兩戶,就能夠支付這筆錢了,又不是要老闆傾家蕩產來提撥這筆錢,到底為什麼不想給?

是阿,我也不懂眼下的大老闆們,各個都是滿臉猙獰,我也不仇富,仇視誰也不見得對現實有幫助,這點我承認,不過,對於這些在對他人進行壓榨的吝嗇行為,就是一種過度積攢的心態,我是蠻痛恨的啦,我倒是希望大老闆們可以在員工身上亂花錢,而不是作為一個「好員工」都把薪水給老闆花,最終什麼也沒得到。

奴一點大概就會得到一點經驗值什麼的,但那到底是什麼呢?是比較刻苦耐勞好剝削的身體嗎?我不知道,只想知道這時候的勞工「弱勢」於資方的狀況要如何解決。


存錢生活,買房、結婚、買車都不是最重要的,這回事不能回去否證我們薪水是堪用不致死。不致於死的原因一部份是這個社會的物價在人們低薪常態底下也被迫以另一種壓榨服務業員工的方式轉嫁成本,這才是最可怖的惡性循環。

生活在低薪的世界裡頭,新聞上總是能常看見哪個富二代的跑車又給撞了,大夥在笑;哪個富人又失言了,大夥在笑;哪個高官又講錯話,大夥在笑;哪個店員服務態度差又被投訴,大夥在笑;最終,勞工集體死亡的時候,大夥就死掉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