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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1日 星期三

原住民族部落役 替代役多一個役別選擇?



在替代役即將走入歷史的這個時間點,新增原住民部落役的話題被炒起來,而且因為過去打過鍋貼役的議題,好像非得也來討論一下原住民部落役這樣。其實原住民族部落役不是新議題,早上2015年馬耀‧比吼就已經率先提出,如果那時候執行,或許成效會比現在這個時間點更好。


當前一般替代役(非研發替代役)主要役別已經只剩下社會、警察、消防、公共行政役四種役別,而且替代役主要服役人員民國83年次以前出生,要服一年15天替代役的員額已經逐步減少,僅剩不到15000人尚未服役。在員額減少的同時,許多役別,例如教育服務役也在2018年走入歷史。


此時,行政院各部門正在為了爭取替代役員額而內部爭鬥,例如:教育部想在公共行政役裡面抓出一點人來去偏鄉學校服役。司法院就是想要多一點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來做廉價庭丁。當然,原民會也想要一些替代役來協助部落工作。

原住民部落役的增設理由是「為鼓勵原住民青年返鄉服務,依其專長、意願投入部落工作,在出社會前能認識自身民族、學習傳統文化」,主要是給部落青年返鄉服務的機會,讓原住民回來學習部落事務。

增設役別的理由,觀光役要促進觀光,讓觀光人材適才發揮;教育服務役讓對教育有熱忱的人能投入發揮所長。每個役別都是愛心志願服務,因此各部會都想著其需要勞動力能夠越多越好,最好是高品質的勞工而且不用自己出錢,而由國家憲法掌握的義務役人員就是最佳人力來源,他們不是自由的勞動力,只能在有限的選擇裡面找一個不那麼爛的缺來自我調適。

現行的四大役別(警察、消防、社會、公共行政)的替代役員額可能再撐兩年內消滅,畢竟是83年次以後出生的人除家因、宗教因素外,可能不太有人要當替代役,畢竟要當六個月,許多人應該是會理性選擇長痛不如短痛,乖乖去服四個月軍事訓練。

多數人在選擇役別時,關鍵是「涼缺」與否,而產生役別之間的競逐,原住民部落役限定身份、來安排優先次序,是給原住民身份役男多一個選擇機會,而此缺「爽不爽」則仍然是未知數,且對於實際上引流青年返鄉的機會也倒未知,只是可能要反過來問,當前許多役別都提倡返回居住地服役,原住民要特別增設役別的目的可能僅是在這兩年內短時間內爭取到一定人數的青年返鄉(那都市原住民呢?他的家鄉在哪裡?)。

過去部落常用的「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就是用國家補助的方式來讓部落多一些工作機會,也希望藉著促進就業帶動部落,只是往往變成計畫期程來進行工作,在薪資上落的大家都領最低補助的下場。

同樣是國家補貼資源,補助錢跟補助人力意思差不多,在地方發展不如預期,長遠考量而言沒有發展機會,是不會有人願意留下來的,但那個誘因是什麼、如何讓人留下來,則不是本文想贅述的命題。

以教育服務役為例,教育部希望役男去偏鄉志願服務,而現制中許多在花蓮、台東的教育服務役就都是在原住民的國中小服務,補足此處可能教育資源不足的問題。

而一個教育服務役的生活條件好與壞則是取決於該學校資源多寡,因為教育服務役原本是「駐校警衛役」,跟學校他工友警衛的勞動條件被綁在一起,後來才增加專案教師的職能協助教學,也就是都跟一個學校內勞動條件最差、最少人願意幹的工作綁定。

因此到越缺少教育資源的地方,教育服務役的役男會過得越慘,其工友、警衛不足的都要由役男負責。原住民部落役的服勤處所分配不知道會如何規劃,會不會類似於教育服務役的模式。如果也是循著教育服務役去補足一些偏鄉人力缺口,這點上則沒什麼進步性,只是多了一個服役的選擇。

許多人應該會認為既然國家的戰爭還沒結束就應該繼續「徵兵制」,但其實不是戰爭都非得採取「徵兵制」,而且當前政策就是向募兵制靠攏,只是不知道為何還要保留一個四個月軍事訓練卡在那邊阻礙生涯發展。

替代役制度作為義務兵役的轉型模式,在當前徵兵制也走入歷史的時刻也即將伴隨而消逝,未來國家在失去替代役男人力後,要怎麼回補原本必須有人執行的工作,如何編列預算、職位來執行,而非老是以成本考量來遇缺不補。因此,就算原住民部落役暫時補足這兩年的人力缺口或是激發某些青年回流部落,但最終替代役仍會消失,基層單位人力吃緊的疲於奔命問題,這才是政府要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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